前言:入吉备案
关于入吉企业办理入吉备案证明程序的相关通知
凡注册地不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,进入吉林省从事施工活动必须办理入吉备案证明。现将办理入吉备案的具体工作程序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入吉备案证明书工作程序
1.将材料报送省政务大厅建设厅窗口即建设厅行政审批办。
2.厅行政审批办将申请材料转至厅建管处。
3.厅建管处核验有关材料,并进行现场踏勘。
4.经审查,对符合备案条件的,转至厅行政审批办发放入吉企业备案证明;不符合备案条件的,书面告知企业,退厅行政审批办。
切实加强入吉企业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完善监管机制,切实加强入吉企业和从业人员入吉后的事中事后监管。各地在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中,对入吉企业重点检查诚信守法承诺事项落实情况,发现入吉企业作出不实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,应当记入该企业诚信信息档案。对入吉企业的其他违法行为,依据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有处罚规定的,可以从重处罚。